来源:鹿泉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5-31 15:38:59 阅读量:1502
2021年4月2日下午,第十九统筹巡察组、区委巡察组分别到鹿泉区检察院、发改局、开发区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第十九统筹巡察组组长杨同振、副组长朱春燕、区委巡察组组长张云朝参加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董书阁、区委巡察办主任康杰出席会议。
杨同振表示,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市巡察工作部署会要求,聚焦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把握问题、归纳问题,切实发挥好政治“探照灯”、“显微镜”作用,着力发现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董书阁指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上来,压实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知责、明责、尽责,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
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和开发区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坚决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客观公正反映情况和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优良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巡察组将在各被巡察单位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联系手机、专门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联系信箱(联系信箱设在统筹巡察组驻地、被巡察单位办公所在地),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5月6日。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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